商標案例-我公司代理的“北奔”、“北馳”商標異議答辯勝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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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北京重型汽車公司的委托,我公司代表其就德國奔馳汽車公司對其申請注冊在汽車等商品上的“北奔”、“北馳”提出異議答辯的代理。在本案中,奔馳公司稱其使用在汽車商品上的“奔馳”商標具備很高的知名度,“北奔”、“北馳”的注冊和使用會造成商品來源的混淆。我公司代表答辯人認為,“北奔”、“北馳”的分別與“奔馳”商標并不構(gòu)成近近似,“北奔”、“北馳”的分別注冊和分別使用不會導致商品來源混淆,不論“奔馳”商標是否具備知名度,都不會影響這一事實。商標局在本異議裁定中支持了本公司的主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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